一、公司注册地址的规定
公司注册地址一般要求是写字楼,也可是以下情况: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尚未由其管理该房屋的,可由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3)在房屋管理局备案的集体宿舍作为住所的,提交房屋管理局及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文件,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将集体宿舍作为住所同意书和加盖公章的集体宿舍平面位置图或房屋分布草图;
(4)提供工业用房作为住所的,需要提交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公司签订的入驻协议以及还有加盖公章的房屋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二、公司注册地址的要求
注册地址必须为商用或工业用途;
注册地址不可以为住宅,可以是商住两用;
注册地址不可以为公检法司军警等敏感部门地址;
注册地址禁止为高校、高校分校(校区)、中小学(幼托)等教育机构校内外。
同一地址不可以重复申请多家公司注册;
同一地址不可以重复申请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
同一地址不可以重复申请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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